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由南漳县人社局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
3.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教学能力、教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答辩和说课方式进行,答辩4分钟,说课12分钟。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通过南漳新闻网、南漳教育信息网予以发布,考生可登录查询。
五、考察、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考察、体检
1、考察、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
2、考察、体检统一组织,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应在县属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核等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三)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的各个环节都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报名和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等环节,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联系电话
1、报名联系电话
南漳县第二中学宋老师:13972091557;
南漳县高级中学冯老师:19971927268;
2、监督(咨询)电话
南漳县人社局0710-5243809;
南漳县教育局0710-5233407、524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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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漳县教育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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