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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莞市卫生健康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2021-08-09 10:23:43   地区:广东   浏览:0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东莞市卫生健康局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将拟招用为聘用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和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局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等,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和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有关笔试、面试考场防疫工作,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

  咨询电话:22111101,22694598;联系人:谢,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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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东莞市卫生健康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doc

  2.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