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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8-06 17:59: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5.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6.体检结果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告。

  (八)考察

  1.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及所属事业单位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本人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负责审定。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

  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将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1.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组织实施。其中报名及笔试环节委托南方人才公司组织实施。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招聘单位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841556 0991-2812710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信息,将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签到前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并提供新疆防疫健康通行码(考生可提前通过手机登陆“新疆政务”APP或“新疆政务”百度小程序自行申报)以及资格复审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具体情况以实际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