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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招考雇用人员公告(广东)
2021-08-06 18:02:24   地区:广东   浏览:0

  (六)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若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个别空缺时,可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录用及待遇

  1.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与拟录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合同首次签订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2.待遇。按照佛山市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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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公开招考雇用人员岗位表.xls

  2021年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公开招考报考指南.doc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