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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公告
2021-08-06 18:02:45   地区:广东   浏览:0

  (3)其他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现场确认报名表。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②报考人员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面试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将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通知其不能参加面试;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资格。

  ③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④资格审查截止后,出现取消资格、资格审查不通过及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资格的情况,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⑤港澳居民还需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

  3.面试

  (1)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上公布。

  (2)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方式及主要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

  (4)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7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于当天书面形式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4.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计算:由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3:7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免笔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2)按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因考试总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而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对此类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标准,统一到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确定为考察人选,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再次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拟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等。当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或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