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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1-08-05 17:12: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无法核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采用百分制,采取半结构化方式,拟于9月上旬进行,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视情况安排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与体检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等,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招聘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由招聘单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中国烟草人才招聘平台(www.tobacco.gov.cn/gjyc/zpxx/list.shtml)和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网站(sd.tobacco.gov.cn)公示拟录用人员情况,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和通信地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录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查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须在招聘岗位工作3年以上,期间不得跨单位调动、借用。

  五、其他事项

  (一)我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环节的人员,未获以上资格的人员,恕不一一通知。请应聘人员正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在应聘过程中规定时间内联系不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考试成绩,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在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出现应聘人员放弃应聘资格、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等情形的,可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之后再出现上述情形,不再补录。

  (四)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按要求如实说明本人是否有近亲属在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工作的情况和需回避情形,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本次招聘的相关安排、程序受疫情防控客观因素影响发生重大变化,将及时进行告知。

  (六)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务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八)本招聘公告由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解释。

  (九)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纪检监察处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31-81218167。

  六、招聘咨询服务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13026580613。

  招聘政策咨询:

  烟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535-6702806;

  济宁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537-2070866;

  泰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538-8627721;

  威海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631-5992605;

  日照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633-8168909;

  德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534-2238985;

  聊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635-8428102;

  菏泽市烟草专卖局(公司):0530-5963365;

  中国烟草总公司青州中等专业学校:0536-3279271;

  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0531-8121368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附件.诚信应聘承诺书

  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