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北京警察学院招录事业编人民警察公告
2021-08-02 18:01:55   地区:北京   浏览:0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15日下午。

  2.笔试地点:具体考场以公招网公告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8月19日在公招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4.网上打印准考证:8月12日8:00至8月14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公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后续笔试和面试的考试凭证,请全程妥善保管。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展,根据各职位的面试人选比例(均为1:3),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名单(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机会的,可按该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面试时间、地点以公招网发布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

  (四)专业能力测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面试分数达到合格线),全部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采用课程试讲的方式开展,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以公招网发布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专业能力测试达到合格线人员,要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评,并开展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具体测评安排在公招网另行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的人选。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人选。具体安排在公招网另行公告。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录用职位要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与录用

  根据上述程序的结果和职位匹配度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录信息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特别提示: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望各位报考者周知。

  咨询电话:89767018、89768875(工作日9:00-12:0014:00-16:00)

  公招网技术咨询电话:68771218、68771229(工作日9:00-12:0014:00-16:00)

  点击下载>>>

  2021年度北京警察学院公开招录事业编人民警察职位表.xls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训练处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