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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博临淄区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公告(63人)
2021-07-26 17:07: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临淄区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高层次人才招聘范围: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2019-2021年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应聘人员学位、学历等条件需有对应关系,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说明材料认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位、学历、专业、资格等具体要求。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6.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按照一事一议政策确定。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相关政策及待遇

由招聘用人单位负责解答,考生可拨打报考单位的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四、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应有对应关系。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按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

2.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国(境)外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用人单位认定。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1年7月25日及以前取得。

五、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并签约,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已通过名校人才特招与淄博市各级事业单位签约人员不得应聘。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1日17:00。

审核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2日17: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招聘用人单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所需材料要按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其他材料(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规培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至一个PDF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信息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3.报名需提交的电子材料

(1)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扫描PDF版)及其他相应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扫描PDF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如因去年新冠疫情影响,导致目前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的,可提供从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s://www.21wecan.com/)查询并获取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专业理论考核合格成绩(扫描PDF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