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地点等。
2.复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试教。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试教通知在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本次考试笔试命题不区分岗位,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其中教育学和心理学共占70%),总分100分。
试教: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授课内容由应聘者从招聘单位指定教学内容中自主选择,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713088(组织人事部(处))
0731-22713019(组织人事部(处))
举报电话:0731-22713086(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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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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