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若达不到3:1,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按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①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所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应聘者参加所有环节均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气象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须出具书面意见),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气象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气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6919265(湖南省气象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5510422(中共湖南省气象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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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省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省气象局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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