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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浮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招聘聘员公告
2021-07-26 17:15: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云浮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1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

  (二)学位要求:学士学位。

  (三)专业要求: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

  (四)其他要求: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政治可靠,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无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分别面谈的办法进行(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报名(资格审查)事项

  1、报名方式。以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7月30日(五个工作日)。

  3、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供如下材料:①《云浮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双面打印,本人声明签名处黑色签字笔签名,无签名视为无效报名);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现场报名请提供纸质材料,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提供扫描件。

  4、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面谈,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所寄资料不予退还。

  5、招聘名额与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的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根据面谈成绩择优录取。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谈考核方式。面谈考核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谈及专业知识问答等方式组织实施。面谈内容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需求确定,面谈测试小组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汇总成绩。面谈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小组协商确定后通知面谈人员。

  (三)体检

  面谈结束后,当即在现场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三个月),按照聘员管理,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工资待遇按照《云浮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标准发放。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春波,联系电话:0766-8186616,传真:0766-8829077,邮箱:51816461@qq.com。

  五、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面谈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招录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点击下载>>>

  云浮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docx

  云浮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