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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汶上县事业单位第三批“优才计划”公告
2021-07-24 19:33: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持续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动汶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发〔2021〕4号),继续面向国内外高校优选引进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17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海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和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济宁市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报名。其他在职人员报名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优才计划”主要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8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报名人员凡与报名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名该单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7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28日11:00-7月31日16:00

  报名网站: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enshang.gov.cn/col/col20049/index.html)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7月3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引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7月31日16:00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3、打印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