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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康市汉滨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人才公告
2021-07-24 19:45:38   地区:陕西   浏览:0

  2.面试时间地点:8月5日在汉滨区汉滨高级中学西校区进行面试。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于2021年8月5日早上7:30到达面试考点集中候考,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形式:教师岗位采用讲微型课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讲课所用教材为现行使用的相应学科教材,具体讲课内容由参加面试人员抽取报考学科课题签确定。

  面试人员不带教材、教学参考书等资料、教具。

  4.成绩计算:面试计分方法为7名面试考官所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面试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参加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体检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用人单位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递补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汉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区人社局和教体局审核,报请市人社局核准审定,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五、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安康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资格审查地点、面试场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二)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