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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同市教育局市直部分学校、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2021-07-24 19:47: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大同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市有关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大同市教育局拟为市直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9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3、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本次主要招聘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6、年龄要求:1990年7月2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1985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7、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中、小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中、小学岗位。报考幼儿园岗位需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按有关规定明确“占总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招聘岗位为11名,具体招聘对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部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要求。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大同市教育局2021年市直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大同市辖区内(含各县区)在编的公办教师(含服务期满,已入编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6、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含2021年服务期满,未递交辞职申请,且未被批准辞职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7、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