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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韶关市新丰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8人)
2021-07-24 19:48: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为充实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学历以上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8月11日至2003年8月1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的招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8月1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即1975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根据2015年至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丰县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形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上午9:00时至8月11日下午17:00时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登录http://www.sydwzl.com/gdsgxfsy2021/(报名系统),请报考人员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注册个人信息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之前可更改报考职位,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即2018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1日期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笔试成绩加10分。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