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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太湖东海局监测科研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人
2024-03-27 22:23: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上海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太湖东海局监测科研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太湖东海局监测科研中心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为上海,主要承担所在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和科学研究等工作,为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支持保障。具体为:承担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以及监测网络建设、监测质量控制等工作;承担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规划、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生态保护补偿方案,以及水功能区划等编制工作;开展流域海域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测算;承担规划环评技术审查、项目环评评估、排污许可技术审查、入河(海)排污口设置审查管理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跨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规划后评估和环评后评估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陆源污染物排海、围填海、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等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流域海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纠纷调处、应急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持工作;开展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以及流域海域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业务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承担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9个岗位9名工作人员,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专业参考目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对应学位(在校期间为非在职)。其中,2024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入职前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入职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8月31日;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敬业爱岗、具备岗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七)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主要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