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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平顶山市新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0人)
2021-07-22 20:12: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平办〔2013〕10号)精神,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且在新华区工作2年以上大学生村干部,符合本次报考资格条件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8月9日至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期间向平顶山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77号)提交《平顶山市新华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干部证明》附件3)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逾期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名单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考生需本人携带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网上打印的《平顶山市新华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同一底板照片2张,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根据留存的报考信息,与应试人员及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核对。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人员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