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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宜宾市屏山县农业农村局招聘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人员公告
2021-07-22 20:13: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自然日)。因考察不合格、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致使岗位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签订聘用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为期3天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七)招聘监督。

  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724887。

  五、聘用管理

  (一)聘用期限:聘用人员用工性质为临聘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实行一年一签。

  (二)聘用待遇: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不低于宜宾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

  (三)聘用期管理:

  受聘人员专职渔政协助巡护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巡护人员的招聘和培训,乡镇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服务期间,以巡护出勤情况、巡护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协助巡护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服务期满经所在乡镇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本公告由屏山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831-5724887)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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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屏山县渔政协助巡护人员报名表.doc

  屏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