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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郴州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7-22 20:24:37   地区:湖南   浏览:0

  4.改报岗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于8月3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报考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人员可于8月4日上午9:00-12:00在市教育局人事科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8月5日将结合改报岗位情况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须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及政策解释。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8月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在郴州市教育局(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南路3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科目。

  (1)幼儿教师: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20%)与本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80%),合成一套试卷,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保健医生: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20%)与《医学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80%),合成一套试卷,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试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考场将按笔试科目实行随机分配,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8月中旬在郴州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市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导致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同意后提出书面意见,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同一岗位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出现招聘计划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形式。

  (1)幼儿教师:采取现场教学和五项技能展示方式。

  (2)保健医生:采取卫生结构化面试方式。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或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公布。在郴州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

  (六)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2)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面试总分相同的,按考官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