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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07-21 21:57: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报考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此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应在分娩后90日内完成体检,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察人员在体检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人人事档案通过机要方式邮寄到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此环节递补不超过一次。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作为聘用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本次考核聘用由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聘用的医院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其他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本条政策待遇规定只针对于本次招聘10名“深度贫困县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人员(详见一览表),其他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政策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深度贫困县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人员按《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试行)》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公开考核招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由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岗位补贴,连续发放3年。

  (三)公开考核招聘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按规定聘用到管理岗位八级职员或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在职称评审时优先考虑,有相应职称的按原岗位等级聘用。

  (四)公开考核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愿意来峨边彝族自治县工作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工作,解决落户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五)用人单位对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适当安排异地业务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

  (六)对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带来的创新创业项目,可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监督。

  1.在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凡面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者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的,必须进行回避;

  2.凡在考核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在考核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0833-5220000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33-522876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的未尽事项由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本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峨边彝族自治县门户网(http://www.eb.gov.cn/)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以峨边彝族自治县门户网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