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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对外贸易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1-07-21 21:58: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浙江省对外贸易服务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对外贸易服务中心为省商务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位于杭州市拱墅区。主要从事全省外贸数据的运营维护、数据分解、分析研判等工作;承担浙江省外贸数字化转型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外贸业态、外贸主体、品牌商品的国际市场拓展和对外宣传推介活动;开展与境外贸易促进机构的合作交流,组织开展贸易洽谈和对接等促进工作;承担全省境内外综合性展览会、洽谈会和博览会的统计、分析、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外贸新业态的培育发展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1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回国人员,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结合招聘岗位的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7月21日12时至7月30日18时。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bm.zcom.gov.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选报岗位,视作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7月21日—7月31日。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将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8月1日9时—8月3日18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逾期未下载准考证者,可不保留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

  时间暂定于2021年8月中上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浙江省对外贸易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发布通知。

  笔试由招聘单位自行命题。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和从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5: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