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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7-22 20:28: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3家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对外科技合作中心(黑龙江省院士工作服务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承担国际科技合作服务平台和海外学人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及服务工作;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工作;承担中国海外学人黑龙江创业洽谈会相关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承担政府间、民间科技合作服务促进工作;承担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研究工作;承担科普活动的组织、实施、宣传等工作;为我省遴选、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后备人才提供服务;承担域外合作及“两院”合作服务工作;为我省单位建设院士工作站和中国科学院科学家工作室提供服务;为在我省及到我省工作的“两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等国家级科研机构的专家发挥作用提供相关服务,为我省引入以“两院”为核心的国家级科研机构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和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联络对接服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

  (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黑龙江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为政府决策、科技发展、经济建设、社会进步等领域需求,提供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预测、跟踪、情报支撑和对策建议服务;承担科技情报和软科学研究及相关服务工作;承担科技史志编撰工作;承担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及创新驱动发展高端智库建设工作;承担黑龙江省科技文献保障服务工作;承担黑龙江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与推广应用工作;承担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创新方法应用推广、研发设计及技术转移、科技企业创新咨询工作;为社会提供科技查新、企业竞争情报研究、数据分析、科技评估、技术评价、成果评价等相关公益服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

  (三)黑龙江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黑龙江省科技投融资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承担军民融合重点专项、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全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全省科技资源信息的整合与共享、跨省科技资源共享工作;承担全省科技金融政策研究工作;承担科技统计及调查工作;面向科技型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

  二、招聘人数

  (一)黑龙江省对外科技合作中心招聘15人。

  (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招聘12人。

  (三)黑龙江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招聘8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良好,具有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和文化素养。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黑龙江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科技平台建设管理岗,招聘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提出调转。

  (七)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