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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晋城市阳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7人)
2021-07-20 19:48: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山西省、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教育和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及以上为2003年7月27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在乡镇机关服务期未满5年的人员;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阳城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7.阳城县卫健系统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不能报考2021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所有岗位;

  8.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