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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7-20 20:02:51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见习公卫医生岗位(岗位代码为202101)招聘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可不低于1:2的比例。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公告发布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29日、3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04室(道外区卫星路30号)。

  3.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咨询电话:0451-84664467;

  6.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链接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公告发布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7.准考证发放。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持二代身份证按照招聘单位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链接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公布成绩。面试后,将考生的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链接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成为递补人选。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链接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链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