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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警察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公告
2021-07-19 23:38: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能测评、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公安厅及山东警察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经核准予以聘用的,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后根据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济南市人才政策待遇享受相关待遇;根据《山东警察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享受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根据确定的职务级别确定工资,评授警衔,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相关待遇。

  六、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学院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为:0531-6862272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及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1-68622933

  邮编:250200

  电子邮箱:rsczp@sd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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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山东警察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2:山东警察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山东警察学院应聘人员各类证明材料模板.docx

  山东警察学院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