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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都市成华区招聘员额教师公告
2021-07-18 22:07: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成都市员额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成人社发〔2021〕3号)《中共成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成华区创新教师编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华编委〔2020〕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教师人力资源配备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成华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合同制管理。本次共招聘员额教师1411名,具体招聘学校及名额见《成都市成华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名额表》(附件,以下简称《名额表》)。各学校招聘公告由各学校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学校微信公众号名称详见《名额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各招聘学校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各招聘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同等条件下,现工作岗位学段学科与招聘岗位一致的在职教师可优先考虑。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同时须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专任教师岗位人员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4.应聘中小学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近5年内有师德失范、从事有偿家教等违纪违规记录的;

  7.2021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学生;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在各招聘学校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1日。具体时间详见各招聘学校招聘公告。

  (三)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详见各招聘学校招聘公告。

  四、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各招聘学校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单位《岗位表》等信息。

  (一)选择岗位

  应聘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等相关要求,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各招聘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现场提交各招聘学校。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考察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和教师资格证,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