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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其他类专技人才公告
2024-04-28 16:41: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其他类专业技术人才62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博士3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53名、大学本科及以上6名。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

  招聘岗位可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要求博士或者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8.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以上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2024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人员。

  (3)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9.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