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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运城稷山县公立医院招聘公告
2021-07-16 22:19: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了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各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广大群众的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共分12个岗位,招聘名额共为26名。具体详见附件一《稷山县2021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招聘基本条件

  (一)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报考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7.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8、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稷山县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信息发布

  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名额、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初审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必须本人亲自报名,现场录取指纹、照相,并填写《稷山县2021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

  (2)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执业资格证、属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应包括学历、学制、专业、毕业时间)。

  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科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版);本科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研究生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颁发的《2018年教育部新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