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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1-07-16 22:20:35   地区:安徽   浏览:0

  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09:00至8月6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成绩÷1.2×0.6+结构化面试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仍有同分的,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续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外聘用和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法单位劳动纪律、总体考核不及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受聘人员工资待遇。基本工资(1700元/月),另加辅导员考核工资,课时津贴。按相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其它福利待遇参照学院同等人员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档案关系实行人事代理。

  五、其他事项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后续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陆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