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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中小学区聘教师招聘公告
2021-07-16 22:25:06   地区:湖北   浏览:0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若出现同分情况,则以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5、公示及备案

  黄石人事考试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黄石人事考试网和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新港园区社会发展局(教卫局)、新港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黄石人事考试院可根据需要递补。

  6、选岗

  对已公示拟聘人员,按招聘岗位分组在本组岗位内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

  六、录用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工资不低于3500元;不合格(含“先上岗、后领证”的在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

  七、薪资待遇

  录用人员与由新港园区教卫局签定《劳动合同》,工资比照新港园区同类型在编公办教师享受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及比较性绩效,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凡在考前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黄石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工作任一环节,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八、本公告由园区社会发展局、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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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聘教师岗位信息表.docx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社会发展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