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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26 10:29: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④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承诺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⑥其他业绩材料(须与报名表填写一致)。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单独按序装订。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相关材料作为适岗评价的主要依据。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后续考核环节资格。被取消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再安排递补。

  3.适岗评价

  根据提交的材料开展适岗评价,主要评价应聘人员受教育经历、相关资历及主要业绩成果等,适岗评价满分100分。按笔试30%、适岗评价30%累加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根据得分高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布。

  4.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品德、知识结构、教育管理能力、课堂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30%、适岗评价30%、面试40%折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适岗评价成绩高者;若仍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布。

  (二)对岗位代码为27~31(面向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网上报名成功应聘人员,考核由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组成。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要求同上。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报考岗位必备的技能(详见《岗位简介表》)。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设50分为合格线,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

  笔试内容和要求同上。在笔试合格者中再按专业技能测试30%、笔试30%的比例累加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按得分高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面试要求同前。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专业技能测试30%、笔试30%、面试40%折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布。

  (三)选岗及确定体检名单

  同一岗位只有一个招聘单位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生现场选择招聘单位。考生按招聘岗位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未按时到场或现场未选择招聘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选岗环节放弃的,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有效递补一次。请本岗位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选岗,联系不到者视为放弃。完成选岗的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

  入围体检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收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4届毕业生)、三方协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按规定暂未取得者除外)。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予安排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