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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杭州市桐庐县社会福利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1-07-14 17:11: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桐庐县社会福利中心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编外用工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人数和报名条件详见《桐庐县社会福利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品行,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质、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6.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6年7月12日至2003年7月12日期间出生),护理员年龄放宽到49周岁(报名之日);

  7.办公室文员户籍、工作经历及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护理员户籍、工作经历及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报名之日;

  8.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2021年7月1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护理员的学历以报名之日前为准;

  9.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自公告发布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未招满的护理员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在本年度核定计划内的岗位招满即止。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地址:桐庐县社会福利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桐庐县城南街道尖端路255号),联系电话:0571—58505191。网络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1260745264@qq.con邮箱。

  (3)报名资料:报名表(见附件2)(网络报名本人签字扫描)、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或结婚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网络报名原件扫描)、复印件,近期拍摄的同版1寸免冠近照2张(网络报名采用电子照片)。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要求: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2.资格审查

  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对有效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批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考比例。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比例一般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同一开考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不足20人的,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入围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个别特殊(护理员)岗位面试入围人员比例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适当放宽。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笔试环节、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未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相等的,实行优先政策,依次以具有护理、社工等相关资格证书者,烈士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等情况予以优先。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