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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洛阳市西工区区属学校招录聘用教师公告
2021-07-13 12:40: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4.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7月26日9:00—2021年7月30日17:00。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2021年8月14日14:30。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考生通过审核后可以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申请免缴考务费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备注联系方式;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扫描件。2021年7月30日17点前把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gjtjrs@163.com。

  8.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9.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加分条件及认定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西工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阳市西工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西工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加10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加10分。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1年洛阳市西工区区属学校招录聘用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1);

  (2)有效身份证;

  (3)“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市委、西工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西工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2);

  (4)“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西工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3)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6)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4);

  (7)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1年8月9日—2021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