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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2021-07-13 12:41: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六、签订劳动合同

  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由科室进行培训上岗并负责履职考核工作。

  七、违约责任

  (一)凡聘用在须持证上岗的岗位,从具备考执业证条件之日起,两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的人员,若在合同期限内不能取得资格证的人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乙方经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试用期间,乙方旷工3天以上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合同期间,乙方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医院(科室)管理等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四)合同期间,乙方连续旷工3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10天及以上的;乙方擅自参与黄、赌、毒、法轮功邪教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乙方因故被公安机关拘留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相关工作要求

  (一)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二)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应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或其他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申领健康码、行程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参加报名考生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各项目考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进入,并配合医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电话:0883-213169715906907267

  监督电话:0883-214775413759368266(纪检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