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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丰台区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1-07-13 12:03: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丰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聘11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能正常参加2021年度就业派遣的应届毕业生;

  2.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北京生源毕业生;

  3.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9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过社会保险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等级、要求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后网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或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与岗位任教学科一致,如学校特别规定教师资格证学科,以具体要求为准;

  (六)应届毕业生在18周岁以上(2003年7月19日之前出生。其中北京生源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为35周岁以下;非京生源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且无补考记录、英语四级达到425分及以上(音、体、美艺术类专业除外)、硕士研究生为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在校学习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符合其他非京生源进京条件;(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请应聘人员于2021年7月19日9:00-2021年7月21日17:00,登录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zhaopin.ftedu.cn)进行网上报名。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初次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时,请先注册新用户,并记住“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确保系统中所提交的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岗位要求。

  报名后请务必关注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7月21日17:00后报名系统关闭,应聘人员不能再报名或更改其他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且不能进入网上资格复审环节。请应聘人员把握好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除填报个人信息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照片:

  1.本人下载打印后手写签字的《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

  3.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上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

  4.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5.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证明要求同前);

  6.北京生源须上传本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7.非京生源须上传本人英语四级及以上成绩单(音、体、美艺术类专业除外);

  8.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结束10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复审结果。网上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自行打印《资格复审确认表》,并携带《资格复审确认表》进入初试环节。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能进入初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