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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湘西州凤凰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5人)
2021-07-13 12:36: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凤凰县事业单位人才发展的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现将相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招聘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1年凤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面向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2019、2020、2021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及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学校证明材料报名,须在进入考察阶段前提供学历学位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程序资格。

  (六)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3年7月21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指1995年7月21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0年7月2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5年7月21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表标明的为准。

  (七)户籍要求:招聘范围面向本县的,报考者常住户籍在凤凰县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籍是本县户籍;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自治州。户籍认定时间以2021年7月12日前为准。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足年足月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此限制);

  7.现役军人;

  8.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凤凰县人民政府网站、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23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0743-3221183)。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

  3.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籍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填写《湖南省凤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