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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聘员公告
2021-07-13 12:38:42   地区:广东   浏览:0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考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出来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取消考察资格。考察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考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情况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未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将认真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不具体或不属实的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根据本次招考岗位人员空额情况可在应考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四、工资待遇

  经聘用为后勤服务类聘员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广州市增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发布公告。

  (二)报考者应携带《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4),持有“粤康码”或“穗康码”等健康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要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考所有通知均通过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发布,报考人员应密切留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82917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监督电话:020-3282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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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聘员岗位需求表.docx

  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docx

  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docx

  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