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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常熟市卫生健康系统二次招聘备案制人员公告
2021-07-13 12:39: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2021年常熟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情况,现对未招录岗位进行第二次公开招聘19人。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已参加常熟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笔试考试,且笔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的考生,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常熟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可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shu.gov.cn/)、常熟人才就业网(http://www.csrc91.com/)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changshujk.cn/hrp1/home/account/logon)上查询。在常熟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时,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得应聘。

  二、资格审查和报名

  1.资格审查:应聘者于2021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到市卫生健康委食堂二楼(富阳路6号),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应届生成绩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资格证书、参加常熟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报名资格证》(附考生笔试成绩),考生签订新冠肺炎疫情告知暨承诺书。

  2.报名:应聘者于2021年7月16日下午13:30准时在市卫生健康委食堂二楼小会议室集中(迟到15分钟后按自动放弃处理)。根据应聘者参加常熟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试同类试卷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场报名进行选岗,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按岗位招聘人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报名结束进入面试的考生将在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上公示3天。

  如果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资料(均须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3.经公示符合面试资格的考生,本人凭身份证于7月21日9:00—11:00到市卫生健康委食堂二楼(富阳路6号)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

  4.政策咨询电话:0512-52308541、52308542(工作日9:00—16:00)。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7月24日(星期六);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本次面试成绩占5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分者;成绩均相同则另行加试),统一到指定体检地点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常熟市卫健委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述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备案制工作人员与录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2.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录用的人员在四年(三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的,由录用单位解聘,自谋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