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1年夏季泉州石狮市总医院专项招聘编制内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2021-07-13 12:47: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石狮市总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医院学科发展,推进医院高质量赶超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石狮市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狮委〔2012〕69号)、《石狮市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狮委〔2018〕88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21年夏季石狮市总医院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石狮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或曾被石狮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但服务期未满五年而辞职的人员不得报考;⑦已签约为“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和“泉州市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定向生”的毕业生未达到服务期限的不得报考;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3、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在泉州人社网、泉州人事考试网,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4、研究生报考人员的本科阶段专业应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人员专业(研究)方向的认定,由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书及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部)出具的证明、研究生期间主要课程、研究生期间临床实践岗位、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方向等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报考人员提供的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要与毕业证书上的一致,办理聘用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因就业推荐表与毕业证书专业不一致造成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5、应聘者必须在报考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服务期内可由单位选派参加全科医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选送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培训,但进修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期内不得以调动、借调等形式流动至其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