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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24 11:12: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4.关于工作经历的认定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2月前编制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要求的,如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无法证明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需要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5.其他要求

  岗位需求表的其他要求中如提及多个条件,应聘者须同时满足全部条件,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满足全部条件的除外。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笔试由广州医科大学统一组织,行政管理岗位原则上考核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考核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具体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所示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含免笔试考生)在指定时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进行考试确认及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本次招聘的笔试以及后续的各项环节。考试确认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对象

  专业技术岗位:报名人员需参加笔试,特殊情况说明:如招聘岗位对学位的要求为具有“学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未要求“及以上”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需参加笔试;要求“及以上”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免笔试。如招聘岗位对职称的要求为具有“初级职称”或者“中级职称”,未要求“及以上”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需参加笔试;要求“及以上”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免笔试。

  管理岗位: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及名次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资格复审

  (一)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情况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合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招聘1人的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4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面试。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计入比例。

  (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短信等)声明放弃复审资格、缺席资格复审或者复审不通过的,用人单位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岗位其他笔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的人员。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及聘后管理。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报名资格不符的,用人单位均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八、面试

  面试包括面谈和实操考核两个环节,考核具体形式及环节先后顺序由用人单位(各附属医院)自行决定(具体内容另行通知)。每个环节及格分数为70分。

  按照第一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成绩为70分及以上的人员进入第二环节。

  面试考核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上远程方式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具体安排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九、成绩计算方法

  成绩计算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其中,面试成绩由面谈、实操考核成绩按6:4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谈成绩、实操考核成绩任一低于70分的,均不进入体检环节。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00%。各环节成绩如出现小数,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情况,根据面谈成绩高低进行确定;如面谈成绩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内容和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