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4年杭州萧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4-11 15:25: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指标共126名,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4名,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65名,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9名,区中医院医共体总院20名,浙江萧山医院医共体总院28名。详见《2024年萧山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本次招聘分为公共类和医学类两大类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类的是公共类岗位,其他考试科目的是医学类岗位。公共类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至少须达到1:3;医学类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至少须达到1:1.5,其中招聘指标在6人及以上的职位至少须达到1:1.3。学历起点为硕研或博研的岗位、紧缺岗位、定向岗位或职称要求副高及以上岗位的放宽至1:1,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指标相应核减直至取消。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需具有相应的卫生执业资格(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除外)。

  2.部分岗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3.除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人员不能报考,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原区卫生局、区卫计局培养的定向生未在区卫健系统基层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满5年(不含规培时间)的,只能报考各医共体分院的相关岗位。

  5.已经参加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研究生、紧缺岗位(专业)事业人员招考并签约的人员,不得报考。

  6.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7.现役军人不能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职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职位工作。

  4.年龄要求,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硕研及以上学历、紧缺专业毕业且具有独立执业资格的专技人员、报考紧缺岗位且具有独立执业资格的专技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1983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出生);副高职称人员年龄18至45周岁(1978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出生)、正高职称人员年龄18至50周岁(1973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上限可适当放宽(需提供人才认定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及论文证明、学术兼职证明等相关资料),但不得超过55周岁(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放射医学专业属于紧缺专业。

  5.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2024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报考,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9月30日前,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在2024年4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也可以报考。

  6.其他条件

  (1)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十一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规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医生类岗位(招聘计划中带“医生”字样的岗位)。已经注册过的,执业方向必须跟报考岗位相匹配。已参加执业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培方向须跟报考岗位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