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1年启东市第一医疗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岗位简介表》(附件1,下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6年7月至2003年6月期间出生;除护理以外的其他卫技人员,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于1981年7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于1976年7月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1971年7月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报考护理岗位的人员,具有执业护士资格或通过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前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或通过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报考其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已经启东市卫健委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或已定向分配的在职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启东市第一医疗集团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中心(启东市人民医院行政楼六楼)。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或受他人委托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中专学历同时提供启东户籍或启东生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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