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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1-07-09 18:41:14   地区:浙江   浏览:0

  3.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聘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聘用

  1.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按招聘需求人数1:1比例,依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对象。对拟聘用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入岗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2.报考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放弃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除取消聘用资格的,面试合格的落聘人员纳入到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待聘备选库,入库对象待聘资格保留至同类岗位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四、注意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招聘工作,衢江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的参考复习用书(资料)。社会上如出现任何以衢江区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及单位无关。

  (三)专业要求审查办法。本次衢江区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的素质和能力,参照教育部、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等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和资格审查。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他报考所须条件等要求需要咨询时,报考者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电话已列在“计划表”上)。对单位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区人力社保局反映,联系电话:0570-3838706。

  (四)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次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解释及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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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xlsx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