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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7-09 18:42:12   地区:安徽   浏览:0

  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告知报考人员,并发放面谈考核通知书。

  (三)面谈考核

  面谈考核的有关事项在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另行通知。参加面谈考核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谈考核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谈考核每人3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及运用能力、科研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综合素质及潜能等。参加面谈考核的人员顺序,当天现场抽签确定。

  实际进入面谈考核人数等于招聘计划数的,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对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引进。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面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由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五)考察

  根据拟聘岗位要求,考察采取个别谈话、翻阅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为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信用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不予引进。考察对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作为拟聘人选。

  对体检、考察对象出现缺额的,按面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所需材料应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引进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须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作纪律

  人才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下,由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保密、回避与责任追究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注意事项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谈考核人员应申领“安康码”且资格复审当天“安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谈考核。

  咨询电话: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0551-63710975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551-62999224

  监督电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551-6299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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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xlsx

  2021年度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