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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1-07-08 09:03: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四)总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7:3的比例合成后为考生总成绩。考生的总成绩在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www.fysey.cn)公示。我院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对于总成绩相同,并列达到入围分数而超过医院岗位计划数的人员,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选;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按专业知识多选题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选。

  (五)体检考察

  通过面试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工作由市二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若笔试成绩仍相同者,按照专业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资格审查、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上报批准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正式报到时,招聘人员须提供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报到证、毕业证(本科及以上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2021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未能提供以上证件的招聘人员,取消录取资格,所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若笔试成绩仍相同者,按照专业成绩高者优先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岗位及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社会化用人,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每月工资按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社保和公积金等系列待遇。

  四、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有关事宜

  (一)联系方式

  信息咨询:0558-2563938

  监督举报:0558-2563969

  报名缴费系统咨询:0551-62891910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