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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任教师校园招聘公告
2024-04-21 10:34: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2.现场报名:临时参加招聘会的人员,在面试时可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携带所有网上提交电子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在学校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予以关注。

  (四)考核

  1.考核方式

  校园招聘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开考岗位招聘数额与有效报名人数应达到1:2的比例,未达到1:2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地点统一在学校官网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考核内容

  面试包括试课、答辩、荣誉奖励与学术水平三个环节,每个环节满分为100分,按6:2:2的比例计入面试成绩。

  (1)试课:参加试课人员现场抽签确定试课顺序,现场随机抽取试课题目,备课40分钟后讲授课程。试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察教学内容掌握、重点难点分析、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师素养以及对教学法的理解和应用等方面,要求有板书。

  (2)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要考察师德修养、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及职业技能、科研能力、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

  (3)荣誉奖励与学术水平:对应聘者在大学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获奖情况和科研情况进行赋分。

  4.评分方法

  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评分办法,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应聘人员的实际得分,实际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现场公布最后得分。

  5.录用原则

  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用;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试课成绩由高到低录用;若试课成绩仍相同,则需加试一道面试题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用。

  6.现场签约

  经考核合格,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如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交纳一定数额违约金。

  (五)体检

  应聘人员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朝阳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核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核人员。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朝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朝阳市人社局会同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考核合格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最低聘期5年。聘期内提出调动、辞职等离校要求的,根据双方协议及学校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