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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邯郸市魏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0人)
2021-07-04 22:49: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魏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魏县2021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7月9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9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9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7.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8.应聘岗位A者,应具有邯郸市所辖县(市、区)常住户籍或生源地,其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邯郸市所辖县(市、区)常住户籍的,应聘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应聘岗位B、岗位C者,应具有魏县户籍或生源地,其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魏县户籍的,应聘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魏县2021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现役军人;

  2.魏县全额事业人员;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5.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魏县党政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7月2日至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