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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秘书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29 12:44: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上海 浏览次数:0

  1.填写《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秘书处招聘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及户籍信息(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电子版;

  3.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或证明材料;

  4.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提交能够证明本人能力及学识水平的获奖证书、工作或研究成果等;

  5.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需注明留学性质(公派、自费),并提供能够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人社部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于报名截止后,以电话的方式通知笔试时间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一般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60%)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拟考察、体检人选名单。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学籍/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生活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者在体检、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待遇

  一经聘用均按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秘书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秘书处将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及提交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按规定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核,请考生携带有关材料原件。

  (三)招聘过程中,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秘书处通过电话方式联系报考人员,通知有关事项、核实相关情况,请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无指定复习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考生本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相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电话:010-85253050、010-85253310

  联系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13:30-17:00

  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4月28日

  附件下载: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秘书处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原标题: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秘书处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404/t20240428_517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