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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黄冈市浠水县融媒体中心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06-29 02:20: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1、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取消资格。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特别说明: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审定,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1、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2、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花名册、考察报告等报县人社局审核。

  (八)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四、防疫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的有关规定,参加公开招聘的考生应尽可能接种新冠疫苗,并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在参加公开招聘过程中,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验码、测温、登记、消毒。考生应佩戴口罩,“健康码”为绿码、体温低于37.3℃、使用酒精消毒后方可入场,每两人之间必须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前28天内,有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湛江市和东莞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国内疫情动态调整)旅居史的返(来)浠的考生,以及考前28天内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返(来)浠的考生。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请考生提前了解并遵守浠水县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1)报名咨询电话:浠水县人事考试中心0713-4285878

  (2)投诉监督电话:

  浠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3-4253388

  浠水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0713-4240767

  点击下载>>>

  浠水县融媒体中心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浠水县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浠水县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xls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