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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1-06-29 19:51: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年轻干部来源,改善干部队伍年龄、专业结构,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包头市石拐区将实施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包头市石拐区计划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32名。

  二、引进条件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在石拐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六类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2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5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

  5.在校期间能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或相关专业的协会活动,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

  6.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学历)。

  7.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第一学历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

  8.具体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包头市石拐区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具有吸毒史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6.包头市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在职人员及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7.有关高校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8.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9.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制定《2021年包头市石拐区关于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拐区人民政府网及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同时发布公告,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

  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可通过本人或委托他人的方式前往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至12日(从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

  报名地点: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金政大厦B座111室。

  (三)资格审查

  1.通过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现场报名均须携带考生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打印近期更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2021年包头市石拐区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1)、报名表1份(附件3),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1张照片粘贴于报名表,另1张照片背面签署本人姓名),授权委托书(附件4),在石拐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凡是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在有复制内容的页面签署考生本人姓名、日期以及“此件与原件相符”。

  2.报名期间,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和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人员,需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或现工作单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